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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人社规[2025]23号 发布日期:2025-11-04时效性:有效

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27号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4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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