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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文字号:上期发[2025]320号 发布日期:2025-11-04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上海期货交易所平台国际化,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业务相关问题可与结算部联系:
  联系人:曾致进、袁博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1月4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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