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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会协[2025]114号 发布日期:2025-10-30时效性:有效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持续加强广西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引导和激励注册会计师坚持质量导向,营造守法经营、诚信服务的行业文化,推进行业增强诚信自觉、诚信自信、诚信自强,根据《广西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办法》,决定开展2024年度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自愿申请信用评级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二) 严格履行会员义务,历年通过年检。
  (三) 严格遵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勤勉尽责,未受过行业惩戒,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党纪处分。
  2023年度参加信用评级获得“星级注册会计师”的人员,仅需按照本通知规定的申请条件、程序补充提交2024年度有关证明材料,可继续参加2024年度信用评级。
  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调查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参加信用评级。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
  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的,通过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向广西注协提交《广西注册会计师评级评价表》(以下简称《评级评价表》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广西注协审核(2025年12月5日前完成)。
  广西注协根据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材料,对注册会计师连续执业年限、履行会员义务、受党纪处分、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对外发布公示、正式公告。
  广西注协根据审核结果,经研究审定后,将获评“星级注册会计师”名单对外发布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广西注协结合公示期内各方反馈意见,形成广西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信息,对外正式公告。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评选工作是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与宣传贯彻落实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纲要》(财会〔2023〕5号)结合起来,大力弘扬行业诚信文化,在全行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使诚实守信成为全行业的自觉行为规范,全面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实事求是,如实填报。申请人应当秉持诚实守信原则,如实填写《评级评价表》。如存在信息填报不实、信用承诺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由广西注协取消有关荣誉,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好本所的组织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积极申请。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评选程序、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宁缺勿滥。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于2025年11月25日之前,将《评级评价表》以PDF电子版形式报广西注协。
  注册部联系人:庞东,陈秋余。联系电话:0771-2863118。
  电子邮箱:zgzx@czt.gxzf.gov.cn。
  附件:广西注册会计师评级评价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0月3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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