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政府专项债券职业院校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估报告[参考模版]》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政府专项债券评估业务,我会在《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估操作指引(试行)》的基础上,拟定了《政府专项债券职业院校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估报告(参考模版)》(以下简称《参考模版》),现予发布。
本《参考模版》旨在为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行政府专项债券职业院校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估业务提供实务性指导,仅供省内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参考使用,不具有强制性。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在执业中应注意结合具体业务特点及本所自身情况灵活运用。
本《参考模版》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
附件:政府专项债券职业院校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财务评估报告(参考模版)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