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粤人社发[2025]32号 发布日期:2025-10-27时效性: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地级以上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为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和待遇计发相关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49元,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49元,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775元。
  二、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493元/月,深圳市计发基数另行公布。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5年10月24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