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国信寻呼业务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地税[2000]161号 发布日期:2000-10-31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人区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是在电信体制改革后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专营无线寻呼业务企业。其经营方式为。区公司属管理机构,不经办具体业务;明市分公司为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具体开展寻呼业务;旗(县、市)设立营销点,负责收取客户寻呼机服务费和向客户销售寻呼机,并在每日终了将当日营业情况及营业资金上报盟市分公司。经调查国信寻呼业务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各盟市所在地用户。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方便企业计划缴纳税款,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决定从文到之日起国信寻呼业务的营业税,由国信寻呼盟市分公司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