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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地税办发[2000]18号 发布日期:2000-09-25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国税办发[2000]4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地税系统信息工作的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提高对税务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当前,全区地税系统面临着非常繁重的税收工作任务和深入实施规范化管理的重任,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做好税务信息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有利于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基层工作,有利于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有利于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各级地税机关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税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地税机关办公室要把税务信息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紧抓好。
  二、认真做好税务信息的日常报送工作。各地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办公室的主渠道作用,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报送税务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既报喜,又报忧。各地要不间断地报送信息,下一步,区局在信息工作的考评中,在以采用量为主要考核依据的基础上,把上报数量和上报的连续性作为考核的一个依据。
  三、积极推动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全区地税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纲要把实现信息的计算机传递作为办公自动化建设的第一步。各地要积极开展此项工作,要不断改善条件,通过计算机网络采编和上报信息。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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