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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转发关于查处涉及密码电报泄密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内地税发[2000]89号 发布日期:2000-09-25时效性: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现将内蒙古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家保密局《转发〈关于查处涉及密码电报泄密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内保办发[2000]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机构分设以来,我区各级地税机关加强密码电报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密码电报的管理和使用规定,有效地保障了国家密码电报的安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区和单位对密码电报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管理偏松,制度不健全,无指定专兼职人员,存在一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隐患。为此,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密码电报的管理,检查密码电报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依法查处涉及密码电报的泄密事件,规范密码电报的登记、传阅、转办、保管、归档、清退和销毁等环节和过程,确保密码电报的安全。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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