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全区社会保障“一卡通”整体规划,为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区持卡1516万张,覆盖60%人口的任务目标,今年自治区将全面开展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应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年发卡任务,加快制卡数据核实清理进度,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发挥合作银行服务网点优势,全面发放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加大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广泛应用。
二、工作内容及安排
(一)加快核实清理进度,提供全量、准确的制卡数据。
各盟市要按照《关于开展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实名制信息核实清理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2〕136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核实清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信息。未通过自治区人口基本信息库实名制校验的数据,抓紧在服务前台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本人二代身份证,核实修正个人基本信息。已通过自治区人口基本信息库实名制校验,但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制卡数据,需由参保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障卡服务网()提交电子照片(同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
(二)发挥合作银行服务网点优势,全面做好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启用工作,自治区统一制定了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各盟市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抓紧协调合作银行开通所有可行的服务网点(不具备自有网点的合作银行可委托他行网点或第三方机构),直接面向参保人发放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并及时启用社保和金融功能。自治区与五家合作发卡银行已建立专线网络,形成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业务授权、系统互联、数据交换等方式,实现社会保障卡发放全程电子化记录,共同为持卡人提供及时、准确、便捷的服务。
(三)加快应用第二代社会保障卡,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发放。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3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要求,加快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全面应用工作,方便参保人通过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享受医保即时结算、社保待遇发放、社保信息查询和金融应用等服务。
有条件的地区要通过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金融功能,将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等人群社会保险费的缴纳、面向个人的各类社会保险待遇报销以及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的领取等业务,集成到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中办理,切实改变现金收支结算方式,进一步规范全区社会保险的征缴发放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盟市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做好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工作,确保整体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自治区将建立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根据整体进展,成立督导组赴盟市开展检查督导工作。
(二)精心组织,强化协作。盟市与合作发卡银行要按照“职责明晰、方便群众”的原则,明确职责,加强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与合作发卡银行牵头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制卡数据核实,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盟市要与合作发卡银行共同配合,加大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宣传力度,在人社部门经办服务大厅和银行服务网点,采取宣传册、海报、电子大屏等方式,全面宣传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使用方法和服务功能。同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