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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自律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津税协发[2025]20号 发布日期:2025-10-15时效性:有效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防范涉税服务执业风险,促进税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41号)和市税协《关于做好2025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津税协发[2025]13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对我市部分事务所行业自律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检查时间
  2025年10月20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二、重点检查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和我市注税行业实际情况,本次重点检查的事务所包括以下两类:
  (一)2024年度新入团体会员事务所
  (二)按照中税协关于自律重点检查户数每年不少于25%的要求,根据往年重点检查的排列顺序,确定的部分事务所。具体内容祥见附件1。
  三、检查内容及所属时限
  重点检查会员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执业资质、人员情况、诚信经营、执业质量、行业管理、党建工作的情况,并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检查会员自2025年5月1日以来贯彻落实行业行政管理要求的情况。
  四、重点检查组成员
  检查组由市税协党建指导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
  五、检查方法
  (一)听取事务所所长自律自查情况汇报(祥见附件2);
  (二)检查相关资料。对单位会员和在单位会员专职的个人会员进行检查,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
  (三)与事务所所长反馈检查情况。
  六、相关要求
  (一)被检查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安排专人负责具体事宜。
  (二)检查小组前往事务所抽查之前将与税务师事务所沟通时间。被检查事务所应当在检查之前准备好检查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联系人:范铭 联系电话:022-23113181
  附件1:2025年实地抽查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附件2: XXX税务师事务所2024年度行业自律检查自查情况报告(模板)
  附件3:实地抽查税务师事务所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10月1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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