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30时效性:有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滨海新区分局,天津市各经营外汇业务银行: 为支持天津市绿色金融发展,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复同意在天津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为保障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制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分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