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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新版《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30时效性:有效

各市场参与主体:
  为适应法律法规修订和市场发展变化,我公司修订了《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启用。现就《协议》签署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与我公司签署《协议》的证券发行人等市场主体,请就申请由我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与我公司协商一致后,下载并打印所需签署的《协议》,在《协议》主文本及签署声明页需填注的相应空白处填妥相关内容并签字盖章后,将需交存至我公司的完整《协议》通过临柜或邮寄等方式提交至我公司具体提供相关服务的单位、部门。已与我公司签署过《协议》的证券发行人等市场主体,原签署《协议》仍然有效,无需重签修订后的《协议》。
  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对本通知发布之日公布在我公司网站的《协议》内容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双方所签署《协议》以本通知发布之日公布在我公司网站的《协议》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3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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