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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明确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发文字号:豫医保办[2025]58号 发布日期:2025-09-28时效性:有效

各省辖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财政金融局、税务局:
  按照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要求,明确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2025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各级财政对居民医保的人均补助标准增加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各级医疗保障、财政、税务部门要在各地政府统一组织下,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等基层力量作用,加大参保缴费工作力度,引导群众树立意外疾病风险保障意识和医保互助共济意识,针对群众关切,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善用参保减负得益、断保患病致贫的正反两方面实际典型案例,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同时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全社会关注医保、支持医保的良好氛围。
  2025年9月2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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