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市场监管领域“亲企亲商”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市监办函[2025]248号 发布日期:2025-09-25时效性:有效

各市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服务效能,切实服务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发展需求,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对市场监管领域服务事项进行了系统梳理,编制形成了《广西市场监管领域“亲企亲商”服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服务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有效推动《服务指南》各项惠企便企措施落地见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推出广西市场监管服务监督卡作为实施载体。服务监督卡是《服务指南》政策红利直达经营主体的关键工具和便捷入口,旨在通过“一卡融合”,为全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知政策、享服务、解难题”的一站式服务体验。各单位要将《服务指南》政策宣贯与服务监督卡功能推广紧密结合;将服务监督卡发放与《服务指南》宣贯、日常监管服务深度融合。在开展执法检查、走访经营主体时,要主动送卡、送政策上门,对到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经营主体,要做好宣传讲解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服务指南》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附件:广西市场监管领域“亲企亲商”服务指南(试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