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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川评协[2025]38号 发布日期:2025-09-23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推进我省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2025年将开展全省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省评协从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四川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中抽选20家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具体被检机构名单详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及内容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检查内容包括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防范机制以及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等三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资产评估报告质量情况。工作底稿是否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是否支持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地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等。
  (二)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防范机制。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情况;内部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健全;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情况以及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持续满足设立条件等。
  (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除关注上述内容之外,检查组还将针对资产评估机构是否严格遵守《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检查程序。
  三、检查范围
  抽选范围主要以被查资产评估机构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根据检查工作需要可延伸至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四、检查时间及相关要求
  现场检查时间为2025年10月,具体检查时间以检查组通知为准。
  被检查机构应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在检查组进场前准备好相关检查资料,需准备的资料省评协将通过工作群进行发布。检查期间,被检查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检查人员提供所需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安排人员如实回答检查人员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阻挠和抵制正常的检查工作。指定专人统筹协调检查事宜,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条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五、检查处理
  省评协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评估机构和执业人员将实施行业自律惩戒,行业自律惩戒情况将通过省评协官方网站进行通报。
  联系人:叶茂、陈可;
  联系电话:028-86756829、86756990。
  附件:新备案资产评估机构专项检查名单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9月2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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