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修订印发《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适应资产评估行业发展新要求,客观反映资产评估机构发展水平、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推动资产评估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影响力,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对《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川评协〔2024〕33号)进行了修订,经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第六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各机构遵照执行。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评协〔2024〕33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