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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江苏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第四期培养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9-15时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江苏地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提升行业更好地服务国家建设和发展能力,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宁夏注册会计师协会联合开展“江苏·宁夏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第二期联合培养项目”(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第四期培养项目,以下简称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诚实守信,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未因执业活动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党纪处分。
  2.学员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省注协章程义务。
  3.注册会计师应同时具备:
  (1)注册满5年及以上,担任项目经理及以上职务;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经本所主任会计师(或首席合伙人推荐)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事务所推荐申报。
  省内综合评价排名AAA及以上事务所可报名。申请者按要求填写《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有关内容,经所在事务所同意后,连同报名表中所填列事项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报送所在地市注协。
  省直事务所直接报省注协。
  (二)材料申报要求。
  各市注协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报名,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于9月20日前将报名表和证明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省注协,并寄送纸质件。
  三、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1.采取“初选+笔试+面试”三个环节的选拔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省注协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的方式,择优确定约50名培养对象。
  2.江苏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备赛集训的行业选手报名的,可免笔试环节。
  3.省市注协可推荐在职干部跟班学习,总数2-3人。
  (二)时间安排。
  笔试和面试时间、入围名单公示和发布另行通知。
  四、培养方式
  按照因材施教、学用结合的原则,委托上国会承担具体培养实施工作,实行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周期为3年。第四期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纳入江苏省“十四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学员毕业由省财政厅和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发放结业证书。
  五、培养地点及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由省注协支付,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省注协考培科联系电话:025-83633933;电子邮箱:jspx@cicpa.org.cn。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9月1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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