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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就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新增三项应用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上证函[2025]2895号 发布日期:2025-09-05时效性: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地理解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持续提升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质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之下,新增附件《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应用指南。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有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提出:一是登录本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进入“规则”栏目下的“公开征求意见”专栏提出;二是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388号上市公司管理一部、科创板公司管理部,邮政编码:200127。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2.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征求意见稿)
  3.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年9月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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