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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科技助残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湘残联字[2025]8号 发布日期:2025-09-03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残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数据局、税务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
  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9部门《关于推进科技助残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24〕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要求,省残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局、省税务局制定了《关于推进科技助残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数据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5年9月3日
  关于推进科技助残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科技与残疾人工作深度融合,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残联、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9部委《关于推进科技助残的指导意见》(残联发〔2024〕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残疾人友好型省份推动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构建科技助残工作机制
  (一)纳入科技强省建设大局。将科技助残纳入科技强省建设大局,纳入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数据、税务、残联等部门科技创新规划、计划。
  (二)建立科技助残工作机制。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相关部门与残联组织协同联动,共同建立科技助残工作机制,成立科技助残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实施一批助残科研课题和科技攻关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挥先行先试作用。
  二、加大助残科技研发力度
  (三)加强助残科技产品研发。依托省科技创新计划、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等科技计划形式,支持省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组织器官再生修复、人工智能、脑机接口、信息无障碍等领域关键材料、基础模组、工艺技术、核心算法技术等科研攻关。
  (四)加大助残科技研发投入。加大省级科技计划对助残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部署助残科技研发任务。充分发挥我省制造业优势,支持建立研发导向的科技助残激励机制,落实相关激励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企业开展助残科技研发。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建助残科技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
  三、推进助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五)构建助残科技创新体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残疾人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助残科技创新体系,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省龙头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
  (六)打造助残科技创新高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共建实验检测、概念验证、中试基地等平台。支持建设助残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鼓励助残科技企业入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类产业园区,加速助残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建设科技助残示范产业园区。
  (七)支持助残科技企业培育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助残科技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培育建设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培育、创建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
  四、加快助残科技成果应用推广
  (八)加强助残科技成果信息收集与发布。畅通助残科技成果信息收集渠道,依托国家及地方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推进助残科技成果在线登记信息汇交。推动建设助残科技成果项目库,提供助残科技成果信息发布、查询、筛选等公益服务。
  (九)加强助残科技成果展示与推介。以省科技助残促进会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服务点等残疾人服务机构为切入点,不断拓宽科技助残新场景。广泛开展科技助残体验活动,定期举办助残科技成果展示会,鼓励助残科技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助残科技相关展览交易会、博览会。鼓励、支持市州、县市区试点建设辅具适配与科技助残康复展示服务平台。
  (十)完善助残科技成果应用推广机制。将重大助残科技创新成果纳入“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首轮次、首套件”奖励政策范围。推动完善政府购买科技助残产品和服务制度,促进相关产品和服务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广使用。
  (十一)加强科技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智能化转型,支持助残科技新技术在信息无障碍领域的发展和应用,实施智慧化服务工程,构建智能导盲系统。鼓励在无障碍城市(县)建设中,加强自主创新无障碍产品和技术的示范应用。
  五、壮大助残科技人才队伍
  (十二)加大助残科技人才培育力度。深入实施湖南省芙蓉计划,推进建设助残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大力培养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加大对助残科技人员及创新团队的表彰激励力度,开展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选树“卓越工程师”、“创新达人”等优秀人才时,对助残科技人才予以倾斜支持。
  (十三)加强科技助残学科建设。支持高校加强科技助残相关学科专业建设,主动布局生命科学、康复医学、康复工程、人工智能、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人才培养。
  六、营造科技助残友好环境
  (十四)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组织各类媒体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宣传节点,深入报道助残科技新动态,反映科技助残新变化,营造科技助残良好氛围。
  (十五)加强标准引领和产权保护。积极实施标准化战略,推进助残产品和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研制与推广。支持助残科技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持续加强助残科技行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支持建立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助残科技工作站,提供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保护、融资对接等服务。
  (十六)推进助残科技金融创新发展。鼓励金融机构降低助残科技项目贷款融资门槛。发挥金芙蓉基金作用,引导、支持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鼓励助残科技创新企业资本市场融资。
  七、积极发挥残疾人和残联组织作用
  (十七)健全残联组织参与科技助残研发机制。支持各级残联组织参与政府相关科技计划制定、科研项目凝练、科技成果评价、科技成果奖励等。
  (十八)建立残疾人用户反馈机制。将残疾人用户体验纳入技术研发评价体系,探索培养残疾人测试员、体验员等,参与、支持助残科技研发应用。
  (十九)推进科技与残联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提高残疾人服务领域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残联”建设,鼓励各级残联在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和残疾预防等业务中,加大助残科技产品的应用。积极发挥省科技助残促进会平台的载体和智库作用。
  八、逐步降低助残科技产品使用门槛
  (二十)建立多元投入体系。建立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元投入体系,引导各类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设立助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扶持助残科技企业发展。督促落实助残科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研究等税收优惠,支持助残科技企业降本增效。
  (二十一)切实降低残疾人使用成本。鼓励企业、科研机构研发更多残疾人用得起的科技产品。鼓励企业制定助残科技产品亲民价格。逐步将效果显著、安全性好、普惠性强、残疾人认可的创新型产品和技术纳入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目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适老化)改造目录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目录等范围。探索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推广以租代购、分期偿还等方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对助残科技产品的需求。
  (二十二)实施科技助残惠民行动。坚持“部门联动扶残、数据共享惠残、智慧服务助残”,充分运用数字技术赋能残疾人友好型省份建设。遴选、推广技术可靠、适宜性强、能显著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助残技术重点项目。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加大购买助残科技康复设备、设施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扩大助残科技普惠服务,加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广大残疾人的需求。省残联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部门加强跟踪评估、总结反馈,深入挖掘科技助残典型案例、优秀人才、创新成果,推广成功经验,不断促进科技助残发展。
  本措施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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