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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黑工信融训联发[2025]150号 发布日期:2025-09-03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各地市分行: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全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撑,结合当前工业稳增长压力较大、工业贷款余额呈下降趋势等现实情况,给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贷款贴息支持,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鼓励企业降本增效、扩大生产的重要举措和有效路径。各市地要成立工作推进专班,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明确具体落实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扎实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协同,统筹发力
  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各市地工信、人民银行市地分行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三个一批”竣工投产项目积极对接银行金融机构,做到“应贴尽贴、能惠尽惠”,全力降低规上企业融资成本。各市地工信部门要组织县区工信部门对有贷款需求的规上企业开展“一对一”上门服务,引导企业将贷款更多用于扩大生产等活动,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服务。
  三、加强解读,稳定预期
  各市地要强化政策解读,让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享受政策。通过政策解读,让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了解贴息范围、标准和方式以及贷款负面清单等重点内容,引导企业抢抓机遇,扩大生产、多创效益。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5年9月3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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