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泸州市、内江市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77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规定,认真审查所在地国泰君安分支机构,凡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可并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属于独立核算的,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77号)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规定,认真审查所在地国泰君安分支机构,凡属于非独立核算的,可并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属于独立核算的,应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