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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确定2024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项目验收结果和安排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会人才小组[2025]1号 发布日期:2025-08-29时效性:有效

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各载体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审议小组,对5家载体单位申报的2024年度课题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现将课题项目验收结果及补助资金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项目验收结果
  2024年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聚焦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着力研究和解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课题研究强调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并关注多学科发展交叉融合的前沿领域。其中,纯学术类课题研究追求在全区乃至全国范围内实现理论突破并产生重要影响;实务类课题注重破解我区经济发展中会计实际应用的重大难题,在行业或专业领域形成显著影响力,并产生积极社会效应。经专家评委严格评审,共评出一等课题5项,二等课题10项,三等课题15项,合格课题117项,总计147项课题通过验收。
  其中:广西会计学会一等课题3项、二等课题6项、三等课题11项,广西财经学院一等课题1项、二等课题2项、三等课题2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一等课题1项、二等课题1项、三等课题2项,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二等课题1项。
  二、课题补助资金安排
  2024年度课题项目补助采取“经济成本补偿”方式予以安排。根据课题项目验收结果,安排一等课题5项,每项补助0.8万元,共4万元;二等课题10项,每项补助0.5万元,共5万元;三等课题15项,每项补助0.3万元,共4.5万元。以上安排补助资金总计13.5万元。
  三、课题补助资金管理
  此次安排的资金主要用于开展课题项目研究费用的补助,给予获奖课题一定的经济成本补偿。各载体单位和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社〔2013〕190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才小高地专项资金使用指南〉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47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经济成本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2024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项目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建设领导小组
  2025年8月29日
  附件
  2024年度广西会计人才小高地课题项目验收结果和补助资金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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