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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黑财税[2025]47号 发布日期:2025-08-28时效性:有效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5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黑龙江省东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黑龙江省同心公益组织发展促进中心
  3.黑龙江省教育评估与质量检测学会
  4.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
  5.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6.哈尔滨市南岗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7.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8.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9.哈尔滨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10.黑龙江省燃气协会
  11.黑龙江省哈尔滨妇女儿童基金会
  12.黑龙江省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13.黑龙江省博助精神病人救助基金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5年8月28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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