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关于启动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个人组竞赛报名的通知

发文字号:中税协发[2025]17号 发布日期:2025-08-27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税协印发《关于举办全国税务师行业职业能力竞赛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5〕15号),现将个人组竞赛初赛阶段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注册
  参赛人员自备台式计算机或笔记本电脑,通过互联网浏览器进入竞赛平台主页(http://js.cctaa.cn/),以本人手机号在竞赛平台进行注册登录。
  二、竞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8日-9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参赛人员完成注册后,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参赛。具体程序为:登录竞赛平台,进入“竞赛报名”,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所属税协、所属税务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人员类型(税务师、从业人员)、竞赛日期等内容(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报名成功后,方可在所选竞赛日期进入“竞赛通道”参加竞赛。
  三、个人初赛
  (一)初赛时间
  2025年9月12日-9月21日均为初赛时间。参赛人员可以在报名阶段所选竞赛日期当天任意时间参加初赛。报名成功的参赛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选定的竞赛日期参赛,可以在未进行线上答题的情况下,修改竞赛日期后参加竞赛。
  (二)初赛形式
  参赛人员登录竞赛平台,进入“竞赛通道”,在竞赛平台提供的竞赛试卷上答题(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
  (三)初赛题型及数量
  竞赛平台从题库中随机抽取竞赛试题,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漏选、错选、多选均不得分)、判断题。竞赛平台按照竞赛试题范围及题型占比,随机组成一套试卷供参赛人员答题。每个参赛人员的试卷互不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答题时间50分钟。参赛人员进入“竞赛通道”后有2次打开试卷的机会,1次提交试卷的机会。答题时间结束时如未提交试卷,竞赛平台将自动提交试卷并计算成绩。
  特别说明:答题开始后,答题页面只显示1道题,参赛人员须按题目顺序依次作答,进入下一题后,无法返回到之前页面,无法对前面的试题进行补答或修改答案。
  (四)初赛监考
  参赛人员进入答题页面后,竞赛平台将开启防作弊系统,答题期间不得切换至其他页面。如果在答题期间2次切换页面,竞赛平台将自动提交试卷,终止答题。
  (五)成绩计算及晋级规则
  参赛人员答题结束后,由竞赛平台自动计算成绩并通知参赛人员。按照各赛区初赛成绩排名前10%的参赛人员晋级复赛。进入复赛的参赛人员,由竞赛平台通知到个人。
  四、联系方式
  中税协联系人: 吕爱华 010-83755835
  承办单位联系人:刘 超 13753140276
  张晓彤 13734009037
  附件:操作指南
  2025年8月27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