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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8-26时效性:有效

  为依法严肃查处检验检测机构伪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或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统一监管执法尺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形成了《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rkjcsjg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可检测司(邮政编码100088)。信封上请注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25日。
  附件:
  1.《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检验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8月26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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