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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北省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发文字号:冀人社字[2025]88号 发布日期:2025-08-25时效性:无效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省有关部门:
  为加强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增长机制,现就全省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通知如下。
  一、202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为5%。
  二、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执行时间为2025年度。
  三、企业参照工资指导线,结合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确定工资水平。经济效益大幅度下降或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工资可不增长或负增长,但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四、国有企业应根据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合理控制职工工资增长幅度;薪酬监管部门应指导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2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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