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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苏评协[2025]136号 发布日期:2025-08-20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苏财监〔2025〕183号)和《江苏省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苏评协〔2025〕43号)要求,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将组织开展2025年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行业自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按照覆盖面不低于10%的检查要求,对全省52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执业质量检查。省财政厅选取投诉举报问题较为突出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资产评估机构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开展检查;省评协按照周期性检查要求及日常监管掌握的相关线索选取48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自律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范围
  检查内容聚焦执业质量,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情况,重点查处关键评估程序未执行到位、滥用资产评估方法、出具重大遗漏或虚假评估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检查范围主要是资产评估机构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每家抽取不少于3份报告或不低于期间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份数的10%,兼顾不同类型,必要时可追溯至以前年度资产评估报告。
  三、工作安排
  (一)检查时间。
  8月下旬至11月上旬。
  (二)检查安排。
  1.查前准备。省财政厅联合省评协制定检查方案、组织检查人员、开展查前调研、组织查前培训。
  2.现场检查。省财政厅、省评协分别组织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
  3.联合审理。现场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会同省评协开展联合审理工作。根据审理结果,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省财政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当给予行业惩戒的,由省评协按规定实施行业惩戒。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
  各相关资产评估机构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指定专人协助检查工作,按要求提供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完整;在收到此检查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将《送达回证》报送省评协。
  (二)各检查组。
  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遵守检查工作纪律,以专业的态度和严谨的作风投入检查工作,自觉维护财会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联系人:省评协监管科,电话:025-83633909、3913。
  附件:
  1.2025年度江苏省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名单(行业自律)
  2.检查工作纪律
  3.送达回证
  4.2025年执业质量检查资料清单(电子版)
  江苏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8月2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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