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浙注协[2025]139号 发布日期:2025-08-20时效性:有效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现就2024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基金(以下简称人才基金)申请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基金奖励年度
  2024年度。
  二、申请对象
  符合《办法》规定申请条件的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不含宁波市资产评估行业人员)。
  三、申请截止时间
  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审批与发放
  (一)申请
  登录“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er.zicpa.org.cn)-“人才基金”栏目申报。申请人可通过个人用户提交申请,所在机构管理员用户进行审核上报,或由机构管理员用户统一申报。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操作详见附件。
  (二)审批
  人才基金申请材料,由省注协秘书处负责初审。初审合格的汇总信息经省注协网站公示后,报请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
  (三)发放
  省注协秘书处根据常务理事会审查批准的最终结果组织人才基金发放工作,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省注协考试培训部联系电话:0571-88083889。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与支持电话:姚义15356639507;李明睿 17376506619。
  附件:行业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人才基金操作手册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8月1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