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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5年度甘肃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甘财会[2025]11号 发布日期:2025-08-19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财政局、人社局,兰州新区财政局、人社局: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5]1号)要求,现将2025年我省《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下同)。我省报考并参加考试人员达到合格标准251人(详见附件1),核发《202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在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网站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合格成绩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二、《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甘肃省省内合格标准为55分,全省报考并参加考试人员达到合格标准92人(详见附件2),由甘肃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甘肃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发《2025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省内)成绩合格单》,甘肃省省内成绩合格单在省财政厅会计处15楼1502号房间领取,合格成绩在全省范围内2年有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成绩合格人员按照《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标准》(甘人社通[2021]247号),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参加高级会计师职称资格评审。
  附件:
  1.甘肃省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全国有效合格人员名单
  2.甘肃省202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省内有效合格人员名单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19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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