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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公告2025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25-08-15时效性:有效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3.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4.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5年8月1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管理,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第50号修改,第53号修改),我局对台州市税务系统现行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制定必要性
  税务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必要根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助于完善税法体系,规范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便于纳税人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因此,我局在日常清理、集中清理基础上,持续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对台州市税务系统需清理的税务规范性文件,以公告形式统一公布全文有效、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修改的文件目录。
  三、主要内容
  本公告全文有效的税务规范性文件49件,全文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8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26件,部分条款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1件。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解读人:俞吉飞;
  联系电话:0576-88528791。
  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
  2025年8月1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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