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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8-15时效性:有效

  截至2025年4月30日,A股市场共5,413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其中主板3,185家、创业板1,377家、科创板586家、北交所265家。按期披露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市公司中,192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其中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56家,带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35家,同时带强调事项段和持续经营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8家,保留意见72家,无法表示意见21家。
  中国证监会组织专门力量抽样审阅了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上市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监管报告》。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但仍有部分上市公司在收入、长期股权投资与企业合并、金融工具、资产减值、非经常性损益等方面,存在会计处理或财务信息披露错误。针对上述问题,中国证监会下一步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跟进审阅发现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后续监管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监管,持续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三是针对市场热点难点会计问题,加强实践指导,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指出的问题,及时改正财务报告中存在的错误,进一步增强理解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能力,认真稳妥做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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