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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政局关于对市级慈善组织开展审计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8-07时效性:有效

各市级慈善组织: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对全省慈善组织开展专项审计的通知》,为深入推动我市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决定对市级慈善组织开展审计监督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此次审计监督检查对象为:在市民政局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不含2024年12月份、2025年2-3月份已被审计的41家慈善组织)。
  二、检查时间与检查方式
  此次检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30日结束,采取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实施,以实地检查为主,分两组同步开展。
  第一组由西安汉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基金会类慈善组织进行审计监督检查,检查名单见附件1。
  第二组由陕西泽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类慈善组织进行审计监督检查,检查名单见附件2。
  三 、检查内容
  (一)党组织建设情况。检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是否参与“三重一大”决策,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况。
  (二)业务活动情况。检查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否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70 周岁)超届(任期两届)任职;是否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章程修改核准和负责人备案;是否依法依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法人基本条件等情况;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检查离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前一年度检查不合格、基本合格的,是否完成整改。
  (三)内部管理情况。检查是否有公务员或退(离)休领导干部违规任职、领取薪酬情况;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票据及使用情况;检查关联方交易情况,账户(一户多账)管理使用情况;分支(代表)机构设立是否符合程序,财务是否纳入统一账户管理;慈善活动支出比例是否达到要求;管理费用支出比例是否超出要求。
  (四)支出及关联违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慈善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慈善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是否存在设立“小金库”或公款吃喝问题;对外投资和关联方交易是否符合内部决策程序,对外投资是否符合合法、安全、有效原则,关联方交易是否存在损害慈善组织利益情况。
  (五)慈善公益活动开展情况。重点围绕慈善项目,检查2022-2024年度慈善项目开展情况,核验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检查慈善组织是否合法合规开展募捐,是否存在违背公益慈善宗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背公平原则的情况,是否存在为个人或个别企业牟取不当利益、公益项目收入和支出是否通过慈善组织账户进行等情形。
  (六)资产管理和投资情况。检查财务核算是否符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会计科目使用是否准确,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状况和投资决策机制,检查慈善组织在投资中保障自身和公众利益的情况,是否存在资产流失、挪用等问题。
  (七)信息公开的情况。重点抽查是否真实、完整、及时,抽查是否与年度工作报告所载明的信息公开部分一致。核实信息公开的渠道是否畅通,公开的信息是否便于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有无存在信息虚假、隐瞒等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此次检查,重点检查被查慈善组织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的资料(见附件3);登记(认定)时间不足3年的慈善组织,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相关资料。
  (二)各慈善组织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准备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提供必要的场所和办公条件,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履行职责,不得干扰、阻挠、拖延检查。拒不提供或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我局将依法约谈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将移交执法。
  (三)组织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被监督检查单位的宴请、礼品和其他服务活动等。
  (四)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应按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本次审计监督检查不收取慈善组织任何费用。
  检查组织实施按计划时间开展,被检查组织提前1-2天联系工作人员确定检查日期。因工作冲突需要调整的,以临时通知为准。
  附件:
  1.基金会类慈善组织检查名单
  2.社会团体与社会服务机构类慈善组织检查名单
  3.慈善组织督导检查提供资料清单
  西安市民政局
  2025年8月7日
  (第一组联系人:蔺文娟,联系电话:86786726/18602906060 第二组联系人:张从俊,联系电话:86786746/17791236340)
  附件1
  基金会类慈善组织检查名单

序号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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