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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建材供销储运公司土地增值税征免问题批复

发文字号:湘地税函[2000]125号 发布日期:2000-12-01时效性:有效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
  最近,省人民政府将湖南省建筑材料工业集团总公司《关于申请给政策支持省建材供销储运公司资产转让的的请示》转给我局。经调查核实,省建材供销储运公司近几年由于经营状况差,亏损较为严重,已处于举步艰难的地步,加之长沙市城市规划需要该公司将经营区68亩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以5475.14万元转让出去,变现的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安置、偿还债务和上交省建筑材料工业集团总公司作为国家资本金。监于省建材供销储运公司及转让该土地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且结余资金不多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公司将房屋建筑物评估值698.82万元、清产核资土地确认值1745万元、人员安置费2340万元、转让缴纳的税金作为扣除项目。请按上述原则依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计算应纳税款,并督促及时缴纳入库。
  二○○○年十二月一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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