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原[2025]171号 发布日期:2025-08-06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 现将《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