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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5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专家提示》的通知

发文字号: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5号 发布日期:2025-08-05时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管理中心)、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规范从事或参与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服务财政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解决当前实务工作中的一些困惑,省注协第六届理事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共部门专委会联合常州市公共绩效评价行业协会对有关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文件进行梳理,结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与实务工作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专家提示,供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时参考。
  专家提示不能替代相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相关部门制定的制度规范。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在执业中需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保持职业怀疑、合理运用职业判断,防止照抄照搬。
  附件: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第5号—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专家提示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8月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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