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95号建议的答复函
徐永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青年住房需求与政策支持的建议》(第495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提到,保障青年安居乐业是促进社会和谐、城市发展的重要一环,并指出了当前城市青年在住房方面存在的困难,这一建议亟待引起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满足城乡居民住房需求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对出售自有住房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予以个人所得税退还,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征契税,及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免征印花税、减征契税等。
为助力青年群体实现“安居梦”,我们今年采取了多种积极有效措施,确保税收红利直达快享。一是全心做好政策落实。我们在提高政策落实精准性上持续加力,梳理编制了助力稳就业、提振消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等领域的涉税政策指引,优化“政策找人”工作策略,不断提升优惠政策送达的精准度和覆盖面。二是尽心做好助企融资。我们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化协作,不断丰富“税银贷”产品,扩大纳入“税银互动”的企业范围,积极助力企业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帮助纳税信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形成“以税促信、以信换贷、以资助企”的良性循环。三是用心做好税收服务。聚焦打通税费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深化“税惠到坊”活动,将“税费驿站”嵌入基层治理网格,把税费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帮助青年群体应知尽知税费政策,应享尽享税惠红利。同时,以不动产登记办税“一窗受理”工作模式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线下窗口设置和线上操作流程,为购房群众提供缴税、办证“一件事一次办”的“一站式”服务,着力为青年群体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优质高效的税务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根据税收法定原则,税收优惠政策制定权限在国家层面。陕西省税务局作为政策执行部门,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在认真落实现有税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青年住房涉税方面的调研分析,及时向上级政策制定部门研提建议,探索实施更优举措,更好为青年群体安居保驾护航。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并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全省税收事业的发展。如您今后还有其他税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