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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大中型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湘税地字[1990]99号 发布日期:1990-03-20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
  关于大中型工矿区开征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问题,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对开征土地使用税的工矿区授权省税务局审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重新予以调整。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减免权限如何调整,待国家税务局明确土地使用税减免权限后,一并予以明确。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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