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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的公告

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62号 发布日期:2026-05-12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6年5月12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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