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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从事青海省国有企业产权交易业务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31时效性:有效

各监管企业、各委托监管企业,各市州国资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精神和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引进高水平产权交易机构助推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经省国资委第五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进行公示,现将从事青海省国有企业(不含国有金融企业)产权交易业务的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1.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3.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5.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6.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
  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在上述选定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同时,各产权交易机构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严格遵守交易规则和程序,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关于确定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青国资产〔2009〕4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青海省政府国资委
  2025年7月3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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