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会计网
首页会计资讯法律法规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税收法规
基本法规综合税收政策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营业税(已废止)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关税进出口税收环境保护税国际税收条约
财会法规
会计法规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会计制度财务管理财务法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财政法规内部控制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其他财会法规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宪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国际法司法制度与职业道德其他法律法规
金融法规
审计法规
评估法规
海关法规
工商法规
其他经济法规
考试相关法规
无效法规

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办事流程[2025]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31时效性:有效

  一、系统登录路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http://www.cas.org.cn/)首页左侧蓝色栏目-“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系统)。
  二、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
  1、个人会员可使用原行业管理平台用户名及密码登录新系统;也可使用新手机号在新系统注册新账户,重新绑定会员身份。
  步骤:需同时具备电脑及手机。在电脑上登录新系统,登录时电脑端显示实名认证二维码→手机微信扫码(仅限微信扫一扫)→快速验证,开始识别,根据提示录制3秒视频,使用视频→系统识别,验证成功。手机端显示验证成功,电脑端同时显示实名认证已通过,可进入主界面。
  2、如系统内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目前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导致人脸识别无法通过的,需联系地方协会,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变更的相关公安证明文件。由地方协会提交至中评协完成变更审批。
  3、个人会员需先完成身份信息验证(人脸识别),方可进行后续登记、转所、变更、印章及签名备案、年检等工作。
  三、执业会员电子证书
  1、路径: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确认头像、印章(新)、签名已在新系统内备案→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会员电子证书。
  2、会员电子证书会根据会员身份实时显示,变更期间将按原有身份进行显示;协会代管状态下、退会、转为非执业会员及未通过年检的人员无法打印电子证书。
  四、转所(本地转所/外省转入、转出)
  (一)转入已财政备案的机构,按以下新系统流程进行(无需向协会提交纸质材料):
  1、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转会转所。
  2、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转出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及社保转出凭证、与转入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转入机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证、近期开具的存档证明)→确认提交→再次人脸识别验证→提交成功;
  总分所之间调动、转入协会代管的,选择相应选项,根据系统提示操作。
  系统内合同有效期,按劳动合同填写;档案存放地,按存档证明落款公章名称填写。
  如为原机构股东的,需先办理财政股东变更备案,才能转出。
  3、转出机构确认:机构管理员账号登录新系统(机构管理端),左侧机构人员管理→待确认申请→选择相应的人员,点击通过。
  4、转出地协会、转入地协会,在新系统内审批、操作。
  5、完成转所。
  (二)转入拟新设备案机构,按以下新系统流程进行,并需向协会提交纸质材料(完成后才可进行财政备案操作):
  1、纸质材料:
  ① 转出、转入机构已盖章的转所表一式三份;
  ② 转出机构出具的离职证明、社保转出凭证;
  ③ 与拟新设备案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证);
  ④ 近期开具的存档证明。
  2、新系统操作:
  ① 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转会转所
  ② 选择转入预备案→填写新设机构名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转入协会名称、劳动合同有效期→上传附件(第1项所列离职证明、新设机构社保凭证/退休证、新设机构劳动合同、存档证明、转所表)
  ③ 确认提交→再次人脸识别验证→提交成功;
  总所与新设分所之间转,提供总所/新设分所的劳动合同、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系统内合同有效期,按劳动合同填写;档案存放地,按存档证明落款公章名称填写。
  如为原机构股东的,需先办理财政股东变更备案,才能转出。
  3、转出机构确认:机构管理员账号登录新系统(机构管理端),左侧机构人员管理→待确认申请→选择相应的人员,点击通过。
  4、将转所表(第1项所列)提交至转出地协会,由其审批、盖章、系统操作。
  5、将转出地协会已盖章的转所表,提交至转入地协会;由其审批、盖章、系统操作进转入地协会代管;返还盖章转所表,用以办理财政备案。
  6、拟新设备案机构完成财政备案,新系统内已有此机构,由本人再次提交转所操作,完成转所。
  (三)已离职评估师逾期(超过30日)不办理转出手续的:
  1、原机构提交申请(机构管理端首页左侧→机构人员管理→从业人员管理,操作项:申请转入协会代管→附件上传离职证明/或退工单/或社保转出凭证);
  2、地方协会审批后,将其转入协会代管。
  五、申请执业会员入会(登记)按以下流程(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1、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点击身份选择页中的【申请执业会员入会】选项,进入执业会员入会页面。
  2、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手写签名、存档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确认提交。
  ① 手写签名:要求使用白色纸张,黑色中粗笔进行签字,并扫描或拍照清晰上传;此签名需要与本人签署报告签名一致。
  ② 存档证明:近期出具的在职介类机构的存档证明;档案存放地,按存档证明落款公章名称填写。(退休人员也需要上传存档证明)
  ③ 社保缴纳证明:近期由所在评估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退休人员社保缴纳情况选择已退休,并上传退休凭证)
  ④ 劳动合同:与所在评估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在职)/劳务合同(退休),双方已签名盖章;系统内合同有效期,按劳动合同填写。
  3、所在评估机构确认同意:机构管理员账号登录新系统(机构管理端),左侧机构人员管理→待确认申请→选择相应的人员,点击通过。
  4、地方协会审核系统,并提交至中评协。
  5、中评协批准,并在中评协网站公告。
  6、会员系统内显示印章样本(业务办理→重要信息变更),根据印鉴式样提示(字体、印章大小)刻章,并盖印扫描,上传回系统内备案。
  提示:从未登记过执业会员的,仅能申请见习执业会员;2023年前曾经是执业会员的人员重新申请执业的,可申请为正式执业会员。以系统提示为准。
  六、转执业、转非执业等
  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资格变更→转执业、转非执业、见习转正式等,按需要进行选择操作,根据提示上传相关附件;操作成功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非执业转执业:参照执业入会登记流程,上传附件;2023年前有过执业经历的,可选择为正式执业会员(以系统为准)。
  七、退会:个人登录新系统后完成人脸识别,进入主界面→上方菜单栏业务办理→退会(需上传个人申请书,写明本人基本信息,并注明本人自愿申请退会,亲笔签名)。
  注:退会,即个人申请注销,仅为注销“个人会员”身份,不影响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合格有效。注销后,如情况变化,在机构执业符合执业会员条件的,可再进行重新登记(执业会员自愿退会的,需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登记);亦可另行申请登记为非执业会员,或不再做任何会员登记。
  联系电话:会员部(021)64163544 邮箱:xhzc64163544@qq.com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学习热线: 010-61625599    400-650-9250邮箱: bjxhjc@sina.com传真: 010-69623742

华夏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09261号-3 京公网安备 110116020007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