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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5年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30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湘江新区协会联络站,各税务师事务所,行业各从业人员:
  为做好今年的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中税协下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41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年度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检查对象
  2024年12月31日前加入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三、检查内容及工作步骤
  (一)检查内容
  根据税务师行业特点和当前形势要求,年度检查分为两类内容。
  1.日常检查。主要检查会员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围绕党的建设、执业资质、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对照行业监管要求,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查自纠结束后,向地方税协报送自查报告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团体会员自律检查表》、附件2《个人会员自律检查表》。
  2.专项检查。根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检查会员自2025年5月1日以来贯彻落实行业行政管理要求的情况。主要检查税务师事务所是否报送基本信息并作出信用承诺,取得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码;是否督促从业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经实名认证,取得涉税服务人员信用码;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业务委托协议要素信息;是否如实向税务机关报送专业税务顾问、税务合规计划、涉税鉴证和纳税情况审查业务要素信息;是否加强事务所合规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是否建立业务记录制度,记录执业过程并形成工作底稿等内容。
  (二)工作步骤
  1.事务所自查(8月4日-8月22日)。
  税务师事务所、税务师首先开展自查,重点围绕遵守税务师协会章程、落实自律管理制度、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质量及数量、贯彻执业准则和规范以及依法纳税、公益活动、开展党建、内部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查。对照税务总局和税务师协会相关规定,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抓紧进行整改。以自查为契机,改进内部管理,补齐业务短板,提升涉税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自查自纠结束后,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z.cctaaedu.cn/wz/work/portal/index.jsp),找到2024年自律检查资料报送一栏,下载模版,填好后上传提交。税务师的自查工作由税务师事务所督促完成。
  2.实地检查(9月1日-9月19日)
  省税协根据会员自查情况,统筹安排实地检查。根据自查评估情况,按照湖南省税务师事务所数量,选取一定比例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核查。对等级所需年检的事务所,或者存在违规经营、有信访举报、业务异常或未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列入核查范围。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年度自律检查工作有助于提升执业道德水平,防范职业风险,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会员要高度重视,确保年度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税务师行业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不断提高税务师队伍的政治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行业党纪意识、法纪意识、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二)行业自律检查结果为合格的将录入会员管理系统诚信记录子系统,计入各税务师事务所、各税务师诚信记录,并上传至协会网站红黑榜。相关行业惩戒将推送至税务机关,计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分。
  (三)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与资料报送;各市(州)协会联络站在参与审查工作中要从严要求,及时交流,于实地抽查工作完成后的一周内,将本组实地抽查工作总结报送至省税协指定邮箱:hnshuixiely@126.com。
  湖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5年7月30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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