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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绩效评价业务基本操作应用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29时效性:有效

  为发挥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中的积极作用,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业务,提高评价质量并防范评价风险,省注协第六届理事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共部门专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以及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绩效评价业务基本操作应用指引(试行)》(见附件)。该指引已经省注协专业技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供注册会计师学习和参考。
  若本指引内容与法律法规或有关部门作出的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在使用本指引过程中,如遇问题,敬请及时向我会反馈。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或参与财政绩效评价业务基本操作应用指引(试行)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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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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