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4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亚荣代表:
您《关于加强网络运营商监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与当前税收热点联系紧密,对税务部门改进工作有很大的参考价值。针对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税务管理的建议,现予以答复如下:
一、制度建设概况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市场空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平台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国务院出台《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配套公告,对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以及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这一系列举措对于健全平台经济治理机制,规范平台经济税收秩序,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陕西省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管理概况
陕西税务部门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全省互联网平台企业摸底调研、政策宣传及辅导报送涉税信息等工作,将在陕设立登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逐步纳入涉税信息报送管理,并辅导其按照公告要求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等相关涉税信息。在7月内辅导现有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名称、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信息、ICP备案信息、平台名称等。后续新增的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自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报送。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2025年10月期间首次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届时税务部门将继续组织开展辅导报送工作。
三、网络货运平台税务稽查情况
为了规范网络运营商合法经营,提高税法遵从,打击偷逃税和虚开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陕西省税务局依托大数据分析,精准选取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涉税涉票风险组织检查,对明显存在涉税违法线索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开展立案查办,有效遏制了税收风险蔓延,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快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发挥税务稽查打击和震慑作用。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希望您能够一如既往多提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继续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如果您今后还有其他税收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202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