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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考核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28时效性:有效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请人、在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把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入口关,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管理,按照《深圳市公共资源交易专家库及专家管理办法》(深发改规〔2025〕6号)和《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考核测试和在库培训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次申请人员入库测试
  首次申请加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申请人,在提交入库资料后,应当参加入库考核测试,测试通过后方能进入审核流程。入库测试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管理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expertzh/person/#/login)进行线上测试,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二、新入库专家教育培训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入库专家应当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请及时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专家管理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expertzh/person/#/login),进入“培训及法律法规”——“专家培训”栏目,点击学习“评审专家履职规范”和“评审专家操作指引”等培训视频,以及其他制度文件,提高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未完成上述培训视频学习的,将影响抽取资格。
  三、在库专家考核测试
  聘任期内的在库专家应当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常态化培训及考核测试的通知》(深财购〔2024〕49号)有关要求,在每年第二和第三季度(4月—9月)完成考核测试。今年的考核测试应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未按时参加或考核测试不通过的,将由系统自动锁定并暂停抽取资格,直至重新开放考核测试并测试通过为止。在考核测试期间,测试次数不作限制。
  四、有关要求
  各评审专家申请人和在库评审专家应当主动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廉洁纪律教育的学习,培养专业精神,提升职业素养,恪守职业道德,严禁在考核测试中冒名顶替、舞弊作假,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附件:首次申请人员入库考试操作指南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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