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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国资委法规[2025]156号 发布日期:2025-07-25时效性:有效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衔接,落实分类监管、机构改革相关要求,我委根据《上海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定,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修改的部分规范性文件条款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市国资委集中修改的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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