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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报名的通知

发文字号:深评协[2026]10号 发布日期:2026-03-30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加强深圳市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提升深圳市资产评估业务检查质量,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13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23〕20号)和《深圳市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试行)》(深评协〔2014〕2 号)等相关规定,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深评协)现组织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报名工作,请各评估机构积极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执业资产评估师报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职业道德,近5年无不良记录,所负责的评估业务未被相关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发现重大问题;
  (二)熟悉资产评估等相关政策,具有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连续登记执业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近12个月是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的执业会员;
  (四)年龄在60岁以下(含60岁),身体状况能够适应资产评估业务检查工作;
  (五)负责资产评估机构质量审核或者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以上职位;
  (六)同意将个人相关信息推送至政府部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曾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从业、没收违法所得,或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近五年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4.近五年曾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报名材料
  (一)深圳市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报名表 (附件1)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有)
  (三)诚信承诺书(附件2)
  (四)专家信息采集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深圳市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申请由个人自愿申请,由单位同意推荐并汇总提交报名材料,由深评协对报名人员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报名材料不予退回。
  各资产评估机构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完成《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报名表》(见附件)填报,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负责人、申请人亲笔签名后寄至深评协相关部门,所申报的材料电子版(包括纸质扫描件和word版)发送至深评协邮箱shenzhenpinggu@163.com 。
  联系人: 李熙恒 周 红
  电 话:23947093 82713123
  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3号中国人寿大厦1604F
  附件:
  1.深圳市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报名表
  2.深圳市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诚信承诺书
  3.深圳市资产评估业务检查专家报名信息采集表
  深圳市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3月3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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