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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苏财办会[2025]6号 发布日期:2025-07-16时效性:有效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省属企业:
  财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5〕28号),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财办会〔2025〕28号文件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在本地区(单位)内做好报名组织实施工作。
  二、报名受理
  (一)各设区上市公司或其他重点企业(含民营企业)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所在地设区市财政部门受理。
  (二)省国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企业(含上市公司)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受理。
  (三)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金融企业(含上市公司)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金融处受理。
  (四)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文化(体育)等企业(含上市公司)申请者的申报材料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受理。
  (五)中央企业(含中央金融企业)申请者的申报材料不在我省受理之列。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组织本地区(单位)的申请者于2025年8月1日至8月31日按要求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https://ausm.mof.gov.cn,以下简称平台)“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模块(务必先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会计职称管理模块的信息维护),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申请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平台。
  四、组织初审
  请各设区市财政局、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省财政厅金融处、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严格对照相关要求,于2025年9月2日前,依托平台(账号、密码另行分发)分别对所属申请者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在平台上作出初审意见。同时,填写《2025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报名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见附件)并盖章,在平台上提交《统计表》。
  五、选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时间为2025年9月13日(周六)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由省财政厅会计处另行通知。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财办会〔2025〕28号文件(请登录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工作通知”栏目查阅下载)要求办理。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会计处孙胜军,025—83633202;
  省财政厅金融处陈欣,025—83633806;
  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沈昆,025—83633776;
  省国资委财务监管处 陆连华,025—83516046。
  
  江苏省财政厅办公室 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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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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