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1107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促进我省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202511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福州海关高度重视福建省港口经济发展,支持加快建设“海上福建”,聚焦帮扶临海重点产业企业,深化海关业务改革创新,综合施策着力推动港口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扶持重点产业,助力企业降本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推进出口锂电包装智慧监管业务场景建设,优化出口锂电池检验监管模式,落实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提升促进行动,帮助企业提高生产与物流效率,进一步为企业降本增效,扩大锂电池出口规模,该业务场景(一期)已推广至宁德时代所属的福宁、福鼎、宜宾、肇庆、厦门5个生产基地,并在南宁海关推广应用于出口消费类电池包装。二是深入研究平潭风电设备“入区退税”政策,推出“大型货物入区享惠监管新模式”,制定出台大型货物二线入区监管方案,充分利用预约预检等便利化措施,确保入区设备即到即检、即检即放。目前该项目配套的11套海上风电机组均已顺利入区,并为企业返还“入区退税”款5452.2万元,有力支持该项目的生产建设。三是指导万华化工码头启用,优化查验监管模式,推进万华化学等企业保税业务改革和AEO认证培育,持续做好政策宣贯、快速通关等跟踪服务工作,为企业绿色发展保驾护航。
二、打造对外开放平台,支持临港集运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福州港口岸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核心区母港码头3-6号泊位通过省级验收,正式对外开放。二是持续推进福州综合保税区“物流分拨”中心建设,产品辐射周边地区,为钢铁制造企业提供生产原料支持,2024年1月至今累计保税进口高碳铬铁2.6万吨。三是优化保税混矿业务监管模式,定期比对电子账册进出转存数据,量身定制监管方案,积极支持罗屿大宗商品储运基地开展保税转口贸易。2025年1-5月罗屿保税仓库实际入库194.05万吨,货值1.76亿美元;出库251.82万吨,货值2.38亿美元。
三、优化海关监管模式,促进闽台经贸融合发展
一是支持闽台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创新实施“闽台一般贸易货物与跨境电商货物拼箱组货”通关模式,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创新实施“远程施封+自动解封”通关模式,将每票跨境电商货物平均通关时间压缩约3-4个小时,为企业提升通关效率30%以上。二是探索优化进口鲜活易腐食品监管措施,对从福州关区进境的冰鲜水产品实施便利化监管,进一步畅通优质冰鲜水产品物流通道,助力福州打造进口冰鲜水产品集散中心。三是综合应用“附条件提离”等通关便利化措施,推动台湾地区种苗、水果等农业优质植物资源就近便捷进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智慧海关应用。持续深化“智慧电讯检疫”“船舶卫生证书检查和签发”“出口锂电包装智慧监管”等智慧海关场景应用推广,加快“水运集装箱智慧货管”“水运散杂货智慧货管”“寄递渠道智慧监管”等场景链建设,助力港口经济智慧升级。
(二)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综合运用“关长送政策上门”、企业“问题清零”等工作机制,密切跟进解决企业进出口通关等问题,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支持平板显示模组、锂离子蓄电池等重要中间件产品优先开展口岸检查、应用“抵港直装”方式出口,助力企业开拓出口市场。
(三)培育外贸新兴业态。用好海关支持跨境电商出口发展便利措施,支持企业拓展多种物流方式联运,通过“中欧班列”“海空联运”等模式拓展跨境电商商品出海链路。支持跨境电商通过海外仓等方式出口,加快开展跨关区出口退货试点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