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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的通知

发文字号:深证上[2025]735号 发布日期:2025-07-11时效性: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
  为了明确深股通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进行程序化交易的报告要求,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管理,维护证券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现予以发布,并自2026年1月12日起施行。
  附件:
  1.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
  1-1.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告表
  1-2.《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信息报告表》填报说明
  1-3.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2.《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起草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7月1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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