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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2025-07-11时效性:有效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以及新形势下提振消费的战略部署,加快运用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手段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根据2025年度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pncprzc@samr.gov.cn,请在邮件标题加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意见”字样。
  附件:
  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7月11日

  • 北京市财政局
  • 天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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